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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发展的 指导意见

来源:黄石市商务委员会    时间:2016-05-17 15:01 

   (讨论稿)
  
  为大力实施旅游带动战略,扎实推进“两区两带”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把“两区”建成为全市精准扶贫示范带、美丽乡村展示带,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一号文件”以及国家、省有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旅游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为引领,以提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两区两带”乡村生态人文优势,优化乡村旅游业态结构,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切实把乡村旅游打造成“两区两带”农村特色经济发展的绿色产业、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24850”战略,即到2017年底,建设形成2个旅游名镇,4个乡村旅游A级景区,8个旅游名村,50家旅游扶贫农家乐示范点;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真正建成一批生态优良、设施配套、服务完善和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点)。
  经济发展目标。乡村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品质不断提升。到2017年底,“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年接待量突破2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7.5亿元。
  社会发展目标。通过乡村旅游发展,拉动区域内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农民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环境提升目标。通过乡村旅游发展,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环境,提升农村生活环境,加快培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乡村,促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三)坚持规划先行引领。
  严格贯彻执行《黄石“两区两带”旅游精准扶贫发展规划》,用科学规划总揽全局,引领“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向集约化、生态化和品质化发展。积极组织各地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旅游项目建设中,严格进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手续,并按要求配套污染治理措施。
  
  (四)打造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
  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生态农业、运动养生、滨湖湿地与乡村休闲度假互动融合发展,依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努力打造仙岛湖乡村休闲度假集聚示范区、龙凤山生态农业休闲旅游集聚示范区、三溪田园风光休闲旅游集聚示范区、殷祖山地奇趣休闲旅游集聚示范区;提升发展农业观光、文化体验、民俗风情、特色餐饮等传统乡村旅游产品,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推进农家乐、乡村民宿、生态渔庄、休闲农庄等精品园区建设,逐步构建以观光、采摘为基础,以运动养生为特色,以休闲度假为重点,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等级消费需求的新型乡村旅游产品业态体系。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依据“村景一体化、全域景区化”的要求,对纳入旅游名镇、旅游名村范围的重点区域率先建设形成畅通、快捷的道路交通体系,完善旅游主次干道的交通标识系统,切实提升可进入性;加快乡村绿道建设,配套房车、自驾车、自行车、游步道、户外营地等服务设施;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按照A级旅游厕所标准对现有厕所进行改造升级,遵循“以需定量”的原则合理布局新建旅游厕所;进一步完善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通信宽带、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两区两带”镇村旅游服务中心体系,在旅游集聚示范区、旅游名镇(村)及核心景区,分级设立规模适宜的旅游服务中心(点),提供旅游咨询、预订销售、文化娱乐、导览讲解、交通集散、车辆换乘、投诉受理、医疗急救和商品购物等服务。
  
  (六)深化旅游精准扶贫。
  以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两区两带”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通过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就地就近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通过专项资金补贴的形式鼓励具有一定条件的贫困户开办农家乐、旅游商店等旅游经济实体;鼓励、引导乡村旅游市场主体根据需要吸纳或租赁贫困户山林、果园、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料、资源合作参股,共同建设,共享旅游发展收益,拓宽贫困户增收致富的渠道。
  
  (七)加大营销推广力度。
  将“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列入政府公共服务内容予以支持和强化,合力开拓市场。在保证传统营销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实施“互联网+旅游”营销模式,加强乡村旅游与知名电商平台的对接,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推广营销。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民俗文化策划丰富多彩的农事节庆活动,提倡“一镇(村)一节,以节造势”,打造形成一批节事品牌,提升“两区两带”乡村旅游知名度。
  
  (八)加快旅游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乡村旅游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与专业院校定向培养、合作办学的形式,为“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发展紧缺急需的领头人。营造乡村旅游人才发展环境,为愿意回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创造条件,鼓励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市旅游、农业、人社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旅游管理人员、技能型人才及合格的从业人员。
  
  (九)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科学利用“两区两带”现有乡村旅游资源,全面评估乡村旅游发展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整体风貌产生的影响,避免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人文景观造成破坏。加强“两区两带”乡村环境承载力监测,重视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加强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资源保护。严格遵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乡村旅游古建筑、民宅、文物、古树等的保护。重视乡土文化、原始风貌、民间艺术、农耕文化、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
  
  (十)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加大乡村旅游交通、停车、给水、电力、网络、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在开展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时应兼顾乡村旅游发展需求。对乡村旅游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加强乡村旅游的规范化经营,建立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健全乡村旅游标准化体系,完善乡村旅游统计方式。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宣传优势,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报道乡村旅游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支持政策
  (十一)加大政府有效投入。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发展的培育和扶持,加大对旅游规划、基础配套、产业提升、宣传营销、旅游节庆、项目招商、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财政支持。2016-2017年,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每年各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思路,市、县、镇三级政府要整合农业、旅游、交通等发展资金用于乡村旅游发展。对重点镇(村)通过验收的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信息化建设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给予相应补助;对通过验收评定的赏花游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庄园、运动基地、旅游节事等乡村旅游新型业态项目以及纳入省(市)级旅游名镇(村)重点创建单位给予奖励。具体奖补办法实施细则由市商委(旅游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十二)创新投融资平台。
  引导市文旅投等各类旅游投资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参股控股等方式与地方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企业合作合资。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具有扶贫等重大意义的乡村旅游示范镇(村)、高等级景区、乡村民宿和新型业态项目。加大金融扶持,积极开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创业贷款、经营权抵押贷款等适合乡村旅游发展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加强对乡村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乡村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资金到“两区两带”投资兴办乡村旅游项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按市已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予以奖励兑现。
  
  (十三)加强用地保障。
  研究制定差别化旅游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两区两带”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供给。对政府投资符合规划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公共停车场、旅游厕所等与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加大土地供给,支持重点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利用清理出来的闲置建筑物、废弃矿山、腾退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富余房产、土地资源开发旅游。对旅游景区中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未改变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等,不认定为建设用地。对旅游景区范围内亭台楼阁等小型旅游设施用地,简化审批流程。对景区内临时建筑物,经申请可延长使用年限。市、县(市)区每年要安排规划用地指标、农用地转用指标的一定比例用于旅游项目建设,对龙头性、带动性作用明显的重点旅游项目,以“一事一议”给予用地支持。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两区两带”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大冶市、阳新县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重点镇(村)要配套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乡村旅游,切实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工作。鼓励大冶市、阳新县重点旅游镇(村)成立乡村旅游协会、联合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运营组织,充分发挥协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营造良好的乡村旅游发展环境。
  
  (十五)明确任务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推进“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工作。旅游部门负责乡村旅游规划引导、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市场监管以及跟踪统计等工作;发改部门要把旅游特色乡镇(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体系发展、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资金中予以优先考虑和重点倾斜;交通部门要掌握乡村旅游道路状况,制定建设和改造计划,优先解决重点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问题;农业部门要把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布局,指导、扶持和培育特色农产品开发,指导休闲农业发展及观光体验、教育展示、文化传承等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要指导旅游特色村房屋建设风格和外表改造,协调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建设,推进重点旅游村镇提档升级;扶贫部门项目资金要向发展乡村旅游的村镇予以倾斜,协调利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推动扶贫资金与乡村旅游开发项目挂钩,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要结合各部门职能,着力改善乡村旅游点的生态环境、饮用水等建设,积极支持“两区两带”乡村旅游建设和发展。
  
  (十六)强化责任落实。
  大冶市、阳新县及市直有关部门对本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分解细化,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将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体系,对重点旅游镇、村进行逐级考核。市“两区两带”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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