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田力)外出旅游本是一件快乐开心的事,但遇上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游客就很烦心和伤心。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到来之际,记者特意走访了黄石旅游监督部门,发现形形色色的旅游“陷阱”,确实是防不胜防,但又不得不防。
“旅游券”背后的强制消费
去年,因为业绩突出,单位奖励了王先生两张“4天3夜港澳游”旅游券。据赠送此券的
“中国深圳国际旅游集团”介绍,游客凭此券在港澳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景点门票及保险费用全免,仅需交纳港澳导游、司机小费及港澳口岸服务费、离境税等共计220元。
王先生夫妇觉得很划算,高高兴兴地随团出发了。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港澳游中,导游天天带大家到珠宝店、手表店购物。王先生夫妇已经买了3000元的商品,导游还不满意,其他游客不愿购买质次价高的珠宝、手表,导游就辱骂威胁,扬言用集装箱把游客拉到境外去。
王先生夫妇所在的这个旅游团,有近30名游客,手中的旅游券来历不一,有买保险赠的,有买手机赠的,有健身中心赠的,但无一例外都是来自所谓的“中国深圳国际旅游集团”。
当噩梦一般的4天3夜港澳游结束后,气愤不已的王先生向黄石旅游监督部门投诉。经后者核实,所谓“中国深圳国际旅游集团”纯属子虚乌有。而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很多冒充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旅游券,有港澳游、云南游等,均系违法经营旅游业务。
为“多数”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2016年7月,游客邵小姐和同学参加了黄石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汽车4日游。这个旅游团队一共16名游客,抵达张家界后,地接导游推荐游客体验VIP套餐,邵小姐和同学不愿参加自费项目,地接导游就带领其他游客参观游览,将两人留在旅游客车内不管不顾。由于这家旅行社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带领其他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张家界回来后,邵小姐向黄石旅游监督部门投诉。
旅游监督部门调查了解到,地接导游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将邵小姐和同学留置车内,不但没有征得邵小姐两人书面同意变更行程,而且也没为两人按照行程计划安排后续旅游活动。黄石旅游监督部门依照国家《旅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对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给予罚款3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
不签合同不退“参团订金”
2016年10月初,游客刘女士在武汉某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10月29日至11月4日的日本游活动,同时向该旅行社工作人员预交了2个人的参团订金5000元,但工作人员收到这笔订金后,其出具的收款收据没有注明“参团订金”,也没有与刘女士约定相关违约条件。10月18日,因家中老人生病住院,刘女士告知旅行社无法出游,要求退还参团订金,但遭到对方工作人员粗暴拒绝。无奈之下,刘女士拨打12301,向黄石旅游投诉与举报平台反映此事并求助。
据介绍,黄石旅游投诉与举报平台将此起纠纷转至武汉市旅游质监部门后,后者当即展开调查。经查,这家旅行社没有与刘女士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双方预交款凭据上也没有明确注明相关违约条件和内容。质监部门责令该旅行社与游客进行和解调解,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处理。
最终,旅行社全额退还了刘女士的参团订金,并对当事人给予了经济、行政处分。相关工作人员事后已向刘女士赔礼道歉,达成谅解。
“旅游券”背后的强制消费
去年,因为业绩突出,单位奖励了王先生两张“4天3夜港澳游”旅游券。据赠送此券的
“中国深圳国际旅游集团”介绍,游客凭此券在港澳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景点门票及保险费用全免,仅需交纳港澳导游、司机小费及港澳口岸服务费、离境税等共计220元。
王先生夫妇觉得很划算,高高兴兴地随团出发了。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港澳游中,导游天天带大家到珠宝店、手表店购物。王先生夫妇已经买了3000元的商品,导游还不满意,其他游客不愿购买质次价高的珠宝、手表,导游就辱骂威胁,扬言用集装箱把游客拉到境外去。
王先生夫妇所在的这个旅游团,有近30名游客,手中的旅游券来历不一,有买保险赠的,有买手机赠的,有健身中心赠的,但无一例外都是来自所谓的“中国深圳国际旅游集团”。
当噩梦一般的4天3夜港澳游结束后,气愤不已的王先生向黄石旅游监督部门投诉。经后者核实,所谓“中国深圳国际旅游集团”纯属子虚乌有。而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很多冒充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旅游券,有港澳游、云南游等,均系违法经营旅游业务。
为“多数”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2016年7月,游客邵小姐和同学参加了黄石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汽车4日游。这个旅游团队一共16名游客,抵达张家界后,地接导游推荐游客体验VIP套餐,邵小姐和同学不愿参加自费项目,地接导游就带领其他游客参观游览,将两人留在旅游客车内不管不顾。由于这家旅行社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带领其他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张家界回来后,邵小姐向黄石旅游监督部门投诉。
旅游监督部门调查了解到,地接导游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将邵小姐和同学留置车内,不但没有征得邵小姐两人书面同意变更行程,而且也没为两人按照行程计划安排后续旅游活动。黄石旅游监督部门依照国家《旅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对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给予罚款3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
不签合同不退“参团订金”
2016年10月初,游客刘女士在武汉某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10月29日至11月4日的日本游活动,同时向该旅行社工作人员预交了2个人的参团订金5000元,但工作人员收到这笔订金后,其出具的收款收据没有注明“参团订金”,也没有与刘女士约定相关违约条件。10月18日,因家中老人生病住院,刘女士告知旅行社无法出游,要求退还参团订金,但遭到对方工作人员粗暴拒绝。无奈之下,刘女士拨打12301,向黄石旅游投诉与举报平台反映此事并求助。
据介绍,黄石旅游投诉与举报平台将此起纠纷转至武汉市旅游质监部门后,后者当即展开调查。经查,这家旅行社没有与刘女士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双方预交款凭据上也没有明确注明相关违约条件和内容。质监部门责令该旅行社与游客进行和解调解,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处理。
最终,旅行社全额退还了刘女士的参团订金,并对当事人给予了经济、行政处分。相关工作人员事后已向刘女士赔礼道歉,达成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