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计划任务实施时段 | 备注 |
1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1. 检查企业汽车及配件销售和各项服务收费公示情况; 2. 检查汽车销售标价额外加价、强制消费等情况; 3. 检查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示情况; 4. 检查供应商授权情况; 5. 检查汽车销售合同档案建立情况; 6. 检查经销商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情况。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市商务局(流通科)、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
| 市税务局(稽查局) | 20% | 1次/年 | 2024年8-10月 | |
2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1.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建立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的档案情况。 | 二手车交易市场 | 市商务局(流通科) | 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市税务局(稽查局) | 50% | 1次/年 | 2024年8-10月 | |
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 1. 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情况(含场地); 2. 检查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环保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 3. 检查注销登记办理情况及是否有倒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情况; 4. 检查“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理情况。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市商务局(流通科) |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 50% | 1次/年 | 2024年8-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