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计划任务实施时段 | 备注 |
1 | 市商务局 | 外资企业 | 对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投资信息是否按时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检查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条 | 2-3家 | 1次/年 | 2025年第三季度 | 抽查 |
2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1. 检查企业汽车及配件销售和各项服务收费公示情况; 2. 检查汽车销售标价额外加价、强制消费等情况; 3. 检查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示情况; 4. 检查供应商授权情况; 5. 检查汽车销售合同档案建立情况; 6. 检查经销商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情况。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九条 《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 | 1次/年 | 2025年8-10月 |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
3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二手车交易市场 | 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建立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的档案情况。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 《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50% | 1次/年 | 2025年8-10月 |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
4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1. 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情况(含场地); 2. 检查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环保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 3. 检查注销登记办理情况及是否有倒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情况; 4. 检查“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理情况。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50% | 1次/年 | 2025年8-10月 |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