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黄石市贸促会概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黄石市贸促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附表1)
二、收入总表(附表2)
三、支出总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8)
九、项目支出表(附表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黄石市贸促会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项目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石市贸促会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单位人员实有编制数9人,在职人数8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人,公益一类7人。外派劳务平台聘用人员4人,单位实有人数12人。设有办公室、会展科、商务综合服务科。
二、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黄编文(2017)7号文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黄石市支会(市会议展览局、市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组织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其它经济贸易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宣传推介黄石投资环境;组织举(承)办我市赴境外经贸展览、参加国际展(博)览会和涉外来黄展览、展销业务;承担有关国内外经济的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为国内外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展经济贸易、技术合作提供咨询服务;依照有关规定,与国外半官方机构签订有关经贸、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议、协定,承办黄石出口企业对外贸易的相关文件证明、证件。二是负责拟订全市会展业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制定会展业发展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市政府重大会展活动组织服务;组织与经济组织联络。三是推进全市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商务经济调研和信息工作。四是负责全市外派劳务的宣传、招收和培训,提供外派服务信息和政策咨询,监管外派企业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外派劳务纠纷的协调工作以及为归国劳务人员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等职能。
第二部分 黄石市贸促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预算表(附表1)
二、收入预算表(附表2)
三、支出预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8)
九、项目支出表(附表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贸促会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1.47万元,同比增加30.19万元,增幅18.7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91.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47万元,同比增加30.19万元,增幅18.72%。其中:基本支出131.47万元,占总支出的68.66%;项目支出60万元,占总支出的31.34%。预算支出增加原因为新晋人员2名后,首次呈现在年初预算表。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公预算总收入191.47万元,同比增加30.19万元,增幅18.72%。其中:基本支出131.47万元,较2022年增加30.19万元,增幅29.81%;项目支出60万元。预算收入增加原因为新晋人员2名后,首次呈现在年初预算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安排运行经费12.59万元,其中: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万元、委托业务非1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福利费2.15万元、其他交通费1.1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贸促会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万元,增幅62.5%,上升的原因是疫情放开后将开展招商工作及加大会展经济发展力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黄石市贸促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八、项目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3年,我单位没有超过50万元的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