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
按照市创卫办《2016年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黄创卫指办【2016】14号)要求,现将农贸市场划行归市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责任
按照分工,市商务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全面统筹负责
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各城区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农贸市场进行划行归市。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市商务委、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将分管责任人及各农贸市场责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月26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委“五城同创办”。
二、进一步明确标准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具体实施划行归市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分类归集、科学分区、摆放有序”的原则进行。
(一)分类归集。市场内上商品按经营商品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设置蔬菜类、果品类、粮油类、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类、禽蛋类、畜禽肉类、豆制品、熟食类、副食品类销售区。同一行业类别内不得经营其他行业品种商品;同一市场内同一行业一般只划定一处区域。
1、蔬菜、果品类。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摆放不应超出柜台挡板。预包装蔬菜、果品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2、鲜活禽蛋类。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它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销售区与宰杀区要实行隔离经营,配备与宰杀规范相适应的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区域布局和设施要符合动物防疫、卫生相关要求。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工作,配备病、死禽畜集中弃置设施,做好集中处理和消毒措施。
3、水产品类。设置挡水设施、宰杀台和排污管理道。水发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水产品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4、冷冻类。市场内配备冰库,经营冷藏冷冻食品、冰鲜产品要配备冰柜(台),铺设散冰保鲜。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明显标识的容器内,按要求集中处理。
5、豆制品类。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藏设施中贮藏。
6、酱腌菜、熟食卤品类。熟食卤品等可直接入口的食品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距应大于20米。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熟食卤品应配置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三防”设施,并做到无鼠、蝇侵害。销售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二)科学分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干湿分类设置交易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要设立独立鲜活家禽经营区出入口,并与其它经营区分开。家禽经营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与其它禽类经营区域要相对隔开;修建专门的活禽屠宰室,实行封闭式屠宰加工。
(三)摆放有序。物品陈列整齐美观,不出框,不出边,无乱堆乱放现象。场内地面干燥,无积水,无垃圾。
三、进一步强化落实
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辖区农贸市场结合市场实际,制定功能分区平面图及摊位调整计划、调整时间表,报市商务委批准后,全面实施整改。市商务委要严格把关,对分区不合理、调整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划行归市科学合理,落到实处。功能分区平面图及摊位调整计划、调整时间表应于2月29日前报市商务委“五城同创”办。
四、进一步督查督办
市商务委、各城区人民政府及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对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辖区内43家农贸市场逐一落实包保责任人。市商务委要做好督办检查工作,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并向市创卫办报送。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每天要向市商务委“五城同创办”报送整改进度信息。市商务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将上报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市商务委“五城同创” 办联系人:严伯蒙
联系电话: 6282132 13995950600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