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国家标准委《关于2016年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5号)有关要求,征集物流标准化试点支撑项目,落实黄石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质监局制订的《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就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预申报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及主要任务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原则,以标准托盘(1200×1000mm)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带动全市企业使用托盘简化作业,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同时推动企业上下游物流设施设备和包装标准化水平提升;以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等领域为重点,带动物流服务标准化水平提升;以物联网应用、信息平台为主线,带动物流信息化水平提升,促进构建标准化的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形成标准托盘与物流包装联动、地区之间互动联动的局面。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抓好重点关键标准的应用。鼓励我市商贸流通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快消品生产企业、标准托盘(含相匹配的托盘笼、周转箱或筐、包装等)运营服务商和生产企业,推广应用国家标准《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2007)符合1200×1000mm规格、《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和试验选择》(GB/T 4995-2014)、《托盘编码及条码表示》(GB/T 31005-2014)、《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4892-2008)符合600×400mm模数的系列标准,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和物流包装标准化率,促进标准托盘与周转箱(筐)、包装等相匹配,提升物流供应链标准化水平。
(二)推动建立社会化的标准托盘共用体系。一是推动托盘使用方租赁标准托盘(不支持购买),或盘活存量标准托盘,开展社会化租赁的托盘循环共用服务,推广带托盘运输。二是加强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含电商)、第三方物流企业联合上游生产制造企业,从源头推动产品包装与标准托盘匹配,减少流通过程的二次包装,提高带托盘运输比率。三是鼓励企业精简包装规格型号,采用符合GB/T4892-2008且与标准托盘相匹配的6个规格尺寸:150×100×100、200×150×150、300×200×200、400×200×200、400×300×300、600×400×400mm,推动物流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四是围绕标准托盘和物流包装的循环利用,探索建立由运营网络、管理平台、制度规范支撑的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与供应链、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相结合,推动发展单元化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三)提高物流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与标准托盘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包括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货架、叉车、笼车、周转箱、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等标准化更新,托盘服务市场建设,提高物流配送与包装标准化水平。推动仓储、包装、分拣、装卸、配送的流程服务标准化,促进物流单元化、一体化作业。加快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等重点物流领域服务的标准化,建立企业物流标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物流设备服务商扩大标准托盘租赁和包装循环利用等业务,拓展增加服务网点,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四)加强标准化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改造,统一接口标准,拓展撮合交易、信用监管等增值服务功能,通过联盟合作、复制连锁等方式建立市场化的长效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共享。二是建设“物联网+托盘”共用系统平台,拓展流转监控、质量认证、指数发布、标准宣传培训及供应链服务等功能,以众筹、众包等理念整合标准托盘及包装市场等多方资源,探索交易、租赁、回收可自由转换的市场流通机制,逐步推进托盘社会化共用。三是发展智慧物流配送,鼓励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包装等先进技术设备应用,推广共同配送,建设标准化的智慧物流城市、智慧物流园区、智慧仓储配送中心、智慧末端配送站,促进物流精益化管理。
(五)创新循环共用与绿色发展模式。鼓励以托盘(周转箱或筐等)为单元订货、收发货,推动供应链全程“不倒盘、不倒筐”;鼓励集团企业内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带托盘运输,企业间“结联盟”、“结对子”共推标准化;发展园区式托盘服务市场,完善“基地+网点”布局和公共服务,探索社会化开放式托盘共用;推广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新产品,促进标准器具和物流包装的循环使用;鼓励按商品特点分类探索“周转箱+托盘”的单元包装和无包装模式,推广标准化精准包装;鼓励按包装物材质分类探索利用配送渠道回收、社区便利店回收等模式,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
(六)夯实物流标准化工作基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制定并应用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形成核心竞争力。发挥行业协会、联盟机构优势作用,鼓励开展标准托盘质量认证、减量包装认证、物流包装安全测试,搭建交流平台加强标准宣传,制定并推广团体标准,总结推广先进案例和创新模式。开展物流及托盘市场的统计分析,监测物流运行成本,反映试点成效。
二、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我市区域内开展托盘循环使用,给予资金专项支持,主要目的是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支持物流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围绕标准托盘(含托盘笼)及其循环共用进行的相关物流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托盘服务市场及网点建设。
(二)支持使用方租赁标准托盘(不支持购买),或盘活存量标准托盘开展社会化租赁共用服务。
(三)支持推进标准化物流运营和服务体系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包括标准化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物联网+托盘”共用系统平台改造建设,推广共同配送、共享物流,完善标准化的城乡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四)支持围绕物流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及其循环利用进行的新型包装推广(符合600×400模数)、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三、申报企业条件和支持范围
1、在黄石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试点单位类别为:第三方物流(快递)服务企业、商贸批发企业、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连锁零售(网络零售)企业;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等。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依法经营,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4、同一项目已享受政府其他专项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5、预申报项目需为在建项目或2016年内开工的项目,建设预期2年内完工。
6、申报试点企业承诺在试点期间能够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每年度企业试点项目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上游关联企业托盘使用情况、标准化托盘年使用数量、由托盘标准化带来的物流成本和效率变化情况等信息;配合开展调研工作,接受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四、申报材料
1、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试点单位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
3、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项目单位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
5、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有基础、建设内容、规模、目标、建设条件、支出预算明细、时间进度、保证措施、预期绩效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6、试点项目可研报告;
7、基础设施项目应提交规划、环评、土地手续等;
8、主管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按照“企业自愿、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的原则,由企业向注册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商务委出具推荐文件,市商务委会同财政局、质监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确认试点企业报省备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和工作积极性高的企业积极申报,于8月25日前上报推荐文件以及申报材料(卷宗)。申报采取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方式。项目纸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材料(邮件)同时报送至市商务委内贸部。
联系人:刘艳荣 石正刚
电 话:6288807 6260076
邮 箱:70014659@qq.com
附件: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预申报表(表格可去“黄石市商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黄石市商务委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