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持续优化我市跨境电商产业扶持政策体系,贴合当前跨境电商发展新形势、新需求,我局对《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黄商发〔2024〕17号)开展评估,相关扶持条款已不再适配产业发展实际。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决定对该文件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黄商发〔2024〕17号)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我市跨境电商项目申报、产业扶持工作依据。
特此通知。
黄石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