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本地预付消费监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您的建议,现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1、强化监督检查。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梳理辖区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问题,开展防控排查工作。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检查,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排查辖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重点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具体政策了解度不高、在发行预付卡时对顾客进行实名登记措施落实不到位和缺乏对预付卡发行数量、金额、兑现金额等信息的统筹统计管理等问题现场交办,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2、探索监管方式。加强单用途卡备案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探索推进实施信用承诺制,通过“信用+监管”的形式进一步强化发卡企业的责任意识,促进其依法诚信经营,提高发卡经营者失信成本,让其不敢、不愿失信。积极与兴业银行、湖北银联对接,探索在全市建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平台,并初步形成了建设方案。计划通过平台,政府机关可以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政策解读;消费者可实时查询商家是否为合法发行预付卡商家,是否有资金存管制度,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3、深入开展宣传。充分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契机,在报纸、电视台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预付卡消费宣传活动;在黄石广电《法治世界》栏目,开展“理性消费 警惕预付卡消费陷阱”专题宣传,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同时,发挥行业优势,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认识非法预付卡危害,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二、存在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根据商务部《办法》有关规定,商务部门对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的企业法人发卡行为进行管理,四大行业的个体户、非法人组织和其他行业经营主体均不在监督管理范围内,监管存在盲区。加之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市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投诉处理的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已成建制划转至市场监管部门,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投诉、执法等机制需进一步明确。
2、企业备案不主动。商贸企业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时应按照规模分别向省、市、区商务部门备案,部分商贸企业为防止泄露商业信息、规避行政监管向商务部门备案的主动性不强。
三、下一步计划
1、健全法律法规。商业预付卡涉及商贸、文旅体、教育等多个行业,但是多数行业没有商业预付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预付卡监管缺少法律支撑。商务部虽然出台了《办法》,但是管理对象有限制,对商贸主体的性质、所属行业有规定,局限性很大。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建议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推动省级、市级层面完善商业预付卡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商业预付卡相关问题涉及面广、问题多、风险大,部门单打独斗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发生的问题主要还是从消费纠纷角度调解解决,缺乏源头治理。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重大预付卡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快速处置,及时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宣传引导。向消费者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正确办理、使用商业预付卡,对经营存在问题或者信用较差的企业,不办理、少办理预付卡,逐步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企业发卡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符合发卡条件的,坚决不发卡,逐步提升企业的责任感。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预付卡监管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分管领导:高泳波 联系电话:6288815
经办人: 张俊敏 联系电话:6288807
黄石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