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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标题市商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总号 期号
主办单位黄石市商务局 公报年份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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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来,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加大法治学习宣传力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商务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过问、协调。明确专门科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全力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学法用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坚持把法治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商务工作要点,市商务局制定了《2022年黄石市商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年领导班子、各责任科室应当完成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详细部署,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严格督办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内部法治化工作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商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等程序。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地。全面梳理整理国家和省市近期发布的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惠企纾困政策,制定《商贸领域2022年度惠企政策简编》,对照政策措施工作清单,严格落实周报制,做好推进落实。积极筹备参与6月6日全市惠企政策大讲堂活动,组织相关科室对商贸领域政策进行现场宣传解读,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高度重视省第六督查组优化营商环境暨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实地督查工作,联合相关科室,全力做好督查组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企业座谈等工作,顺利完成督查迎检工作。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工作,落实“县直报省、省直达县”改革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向大冶市、阳新县商务部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1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至大冶市商务局、阳新县商务局。组织开展县市区商务部门“扩权赋能强县”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会,做好权限下放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积极开展“减材料”工作,对我局所涉及办理事项进行“减材料”、“硬减”。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对我局23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系统的系统类型、使用层级开展摸底清理,促进部门和市政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推进综合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委托授权、人员转隶、业务培训等工作。2022年,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件245件,上报信用平台办件信息247件;12345投诉件46件,办结率100%。

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落实“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研究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事项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建立健全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和局相关业务科室完成对汽车、拍卖、加油站等行业20余家商贸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成品油、二手车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推进柴油加油点“点改站”行动,赴阳新对“点改站”进度进行调研督办;联合大冶市商务局对大冶市加油点进行清理。对我市19家长期停业的加油点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局网站和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加强黄冶加油站信访问题经营许可方面的协调服务,多次对接联系,主动协调服务,全力做好政策咨询、审批核准工作。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工作,制定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流程,召开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政策培训会议,对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流程进行详细宣讲,做好线上线下备案审核工作。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把握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确保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全面梳理我局2022年12月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扎实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等相关工作。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邀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如筹备法律知识培训、规范性文件审查、提供行业法律咨询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商务重大行政决策、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在处理原经协办系统郭发胜劳动争议纠纷诉讼案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多次与法律顾问沟通,拟定答辩文书报送法院,法院已审理宣判,维持原判,驳回其不合理请求。

(四)强化法治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企业推送各类普法信息,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扩大商务系统法律法规知晓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契机,做好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月活动,发放宣传折页200份,同时,发动商务重点领域商场、超市、酒店、餐饮企业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每天循环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300次。开展《固废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倡议书、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和商贸流通企业宣传塑料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的危害,宣传国家禁塑限塑目标任务及相关政策措施,发放《倡导绿色生活 拒绝塑料污染倡议书》500余份,宣讲企业100余家。

二是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结合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托“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学法,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二、2023年工作思路

当前,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层面较窄等问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全面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商务系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明确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再上新水平。二是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加强法治商务建设。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四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开放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对标对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持续优化开放环境,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口岸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三是聚焦优化开放环境重点目标任务,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化开放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三是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和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四是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做好市级权力下放至县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五是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办件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争创“文明窗口”。

(四)完善商务领域监管机制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覆盖。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审慎包容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业领域,对外资外经、对外劳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推进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加强多部门联合抽查,切实提高行业监管水平,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梳理监管事项清单,推进监管事项及实施清单标准化编制,加强商务领域行业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实现监管业务全覆盖,监管数据全录入,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和水平。三是持续推进全市加油站点清理整治,联合推进成品油“点升站”工作。

(五)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完善商务企业“征信、查信、用信”制度,全面提升诚信商务建设水平,有序推进商务领域信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