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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直销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01-18 08:35 

黄商办〔2019〕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13个部委联合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直销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依法履职。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杜绝麻痹思想,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直销行业市场秩序。

二、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制定全面排查行动方案,按照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内、外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明细表(见附件),对照《直销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规定,全面检查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经营情况,重点检查服务网点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超品种、超地域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是否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并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全面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登记,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与《直销网点检查情况表》于2019年1月29日前报市商务委(外资企业情况报委外资部,内资企业报委行业管理部)。

三、严格把关、加强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行业准入初审关,提高实地核查水平。在核查服务网点时要按照严格《商务部关于明确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场查、专人查、认真查,绝不能走过程、走形式。

四、密切配合、联合整治。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联合开展内、外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联动核查,密切配合工商、工信、农业等部门,按照工商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做好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五、创新方式、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快直销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直销”监管模式,建立直销企业基本信息、直销服务网点基本情况、直销人员信息以及消费者评价信息等信用档案,依托“信用黄石”构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政策法规宣贯,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直销法律法规,正确引导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对已向商务申报拟开展直销网点,做好监督检查,引导其规范经营,杜绝发生欺诈和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

特此通知。

黄石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