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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解读:《促进全省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来源:省商务厅    时间:2022-01-13 10:24 

12月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全省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鄂政办发〔2021〕58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现就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消费是经济循环的终点也是新起点,已连续多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扩大消费工作,为更好地激发国内消费潜力,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等文件,在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商品和生活服务供给,挖掘城乡消费潜力,补齐新型消费短板等方面做了全面部署。

近年来,我省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活力持续增强。“十三五”前四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额”)从2015年底的1.40万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2.27亿元;其中,2018、2019年全省社零额规模稳居全国第6位。2020年,全省消费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明显,全年实现社零额1.8万亿元,同比下降20.8%,居全国第9位。2021年,我省消费市场快速回升,前11个月全省社零额同比增长20.1%,达到1.89万亿元,但仅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92.2%,消费市场恢复进度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省级层面迫切需要出台综合性政策举措,全力破解居民消费意愿不强、中高端商品及服务供给不足、城乡消费潜力尚需挖掘、消费环境不优、新型消费领域基础设施不足和服务能力偏弱等突出短板和问题,对推动消费扩容升级作出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安排。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商务厅深入开展促进消费扩容升级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以大市场、大平台、大企业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下沉扩容,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从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层级梯次推进、消费结构加速升级、消费贡献逐步增强四个方面,以数据化方式明确未来三年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提出五个双行动、十项重点工程。一是优化区域消费格局,实施全国消费中心城乡“双建设”行动,包括多级城市消费中心建设工程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程。二是提升消费载体,实施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与消费平台“双构建”行动,包括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提质工程和消费平台构建提升工程。三是释放消费潜力,实施大宗消费赋能与新型消费升级“双驱动”行动,包括大宗消费赋能驱动工程和新型消费创新驱动工程。四是巩固消费基础,实施市场主体与消费品牌“双培育”行动,包括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和消费品牌培育打造工程。五是完善循环体系,实施畅循环和优环境“双提升”行动,包括内外贸一体化改革提升工程和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工程。

第四部分为保障体系。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和金融支持、加强监测调度等方面,保障消费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消费扩容升级。

三、主要亮点

《三年行动方案》作为2021-2023年全省促消费工作的行动指南,主要有以下亮点及突破性举措:

(一)突出目标导向。《三年行动方案》提出2021-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3%,到2023年,全国排名重回第六位的总体目标。同时,提出一系列细化目标确保总体目标的完成质量:到2023年,武汉社零额突破8500亿元,襄阳、宜昌社零额突破2000亿元,社零额千亿级城市达到9个;培育30个社零额超过200亿的消费强县(市、区);2021-2023年,餐饮住宿等服务性消费年均增速12%,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长12%;到2023年,商贸流通行业新增就业20万人,年销售过1000亿的商贸流通领军企业达到3家,年销售超过100亿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达到30家。

(二)聚焦问题短板。《三年行动方案》针对我省促消费工作存在短板,包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缺乏促进消费和引领消费升级的直接抓手和平台,对消费新业态新热点认识不够、培育不够,在降低物流(消费)成本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还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逐一提出解决办法。

(三)紧扣结果成效。促消费工作不仅要聚焦消费规模和质量的提升,更应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3年,全省培育1个国家级、5个省级新型消费试点城市,培育新增22家亿元以上商品交易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力争打造2个千亿级商品交易市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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