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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1-02-07 14:50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府工作信息,积极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度,局官方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03条,其中工作动态332条,通知公告110条,财政信息公开34条,政府采购信息17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0条,政策法规56条,政策解读33条,货比三家数据220余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局网站实行“双公示”。同时,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商务黄石”发布信息243期,共763条,商务工作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2、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平台包括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商务黄石”。局官网严格按照全市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统一设计,开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机构简介、领导简介、权责清单、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党务公开、规划计划、信用建设等专栏,在公众号平台增设局长信箱板块,增设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接口,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扩大对外宣传。

3、制度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发布了《黄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黄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努力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信息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信息公开平台运作管理的应急准备。

4、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我局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及数据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进一步完善由局综合部牵头,各部室及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一年来,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立足我市商务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定期发布“货比三家”数据和口岸、外贸行业数据,及时发布行业动态和行业监管进展情况,为群众了解我市商务工作提供了良好平台。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45

36

36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8

18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4

0

1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7

0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5.52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市商务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一定进步,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信息公开栏目分类不够清晰,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够及时、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等。

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省、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各项功能,确保平台各板块功能明确、运行良好。同时继续坚持同步推送、各有侧重,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立足全市商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和内容。三是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各部室(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上报各类符合公开条件的商务数据或信息,及时公示公开,同时,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利用“12345”、“局长信箱”等平台征集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不断予以改进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