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商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条文及内容 | 实施基本情况 | 办理方式 |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
1 | 市商务局 | 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六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 市商务局 | 公安部门 | 网络核查、调查核实、部门信息共享等 |